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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城夫妻产权变更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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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报讯(记者王艳芳)供暖期即将来临,为了报销采暖费,不少家庭忙着办理夫妻“更名”。日均办理超过5件 

  昨天,在沈阳市铁西、皇姑等几个区的房产交易大厅内,记者均见到了不少前来办理夫妻产权变更的人群。相关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前来办理夫妻共有权手续的几乎都是为了报销采暖费,而且每年都是在供暖前期这种夫妻“更名”才会放量。有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期区交易中心日均办理量5—10件。单位规定不得不办 

  赵女士在学校工作,单位给员工报销采暖费的前提是“产权人必须是单位职工本人”。为此,学校的不少老师都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夫妻“更名”。 

  铁西区房产交易中心负责发证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理这种手续费用只有190元/件。他提醒市民,如果是为了报销采暖费办理这种手续要慎重,因为办理夫妻共有人登记后,下发的新产权证上共有权人一栏会标明“共有权人1人”,原来老产权证上的一方会得到一个共有权证。有些单位在报销采暖费时并不认可这样的产权手续。 

  夫妻共有财产有法可依 

  辽宁正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雷雨波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没有特别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即视为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产权是在男方(或女方)的名下,也无论有没有办理夫妻共有权证,其合法的产权归属都应该被认可。如果有企业因为产权证是在女方(或男方)一方名下不给员工报销采暖费是不尽合理的。 

  而按照沈阳市政府在2001年颁布的《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单位为职工负担供暖费,其中并未提出男、女职工的区别,某些单位以内部有规定不给女职工报销采暖费的做法也是不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内部规定也是不合理的。 

编辑:辽宁资源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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