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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房贷险松了一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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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交会上,兴业银行推出了“住房按揭、保险自愿”的优惠活动。这一优惠挑战了“住房贷款必须保险”的强制说法。这一举动让人们对多年来的“强制参保”政策是否有松动充满了期待。 

  昨天,记者向兴业银行贷款部门咨询,是否买房贷款还可以不办理保险,得到的回答是:“该优惠活动已结束,现在买房必须办保险。”记者了解到,兴业银行在房交会期间保险自愿的前提是:砖混结构需要保险,框架结构可以自愿参保。 

  贷款买房还得参保 

  前不久,工商银行总行曾宣布:今后,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到工行申请个人贷款的买房人,可以选择是否购买房贷险,但这种说法并没有绝对地取消这项费用,因为对消费者而言,房贷险与担保的费用相当,选择哪个都没有减轻负担。 

  昨天下午,在工行沈阳分行,记者得到的相关解释也是贷款买房必须保险。 

  保险自愿仅是“促销”个人抵押住房保险,简称“房贷险”。目前,各个银行在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时要求购房人将购买的房屋进行抵押,同时向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房贷险。该费用与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有关,一般的住房贷款,需交纳一两千元高低不等的保险费。 

  这个保险就必须交吗?本届房交会上兴业银行发出了一个“保险自愿”的细微声音。倘若这个活动仅仅是该银行的一个促销手段,也不免让人发问:“银行敢以数笔高达几十万元的房贷风险作为促销吗?” 

  早就有律师、开发商等提出,买房人支付房屋总价30%的首付款、将整个房屋抵押给银行,这两个前提条件几乎将贷款风险降低为零。为什么还要强制保险?实现自愿露出曙光 

  辽宁正元律师事务所雷雨波律师分析指出: 在不出险的情况下,一旦贷款人不按借贷合同的约定进行还款,银行通过诉讼,在抵押住房被拍卖后,可以回收剩余借贷资金。事实证明,住房在不断升值,加上30%的首付保障,银行不能回收资金的可能几乎为零。也就是说在不上保险又不出现保险条款所列明的意外的情况下,银行的利益也能得到保证。 

  银行强制申请房贷客户办理保险,不难让人联想到银行是为了从保险公司得到相当于保费10%—40%的手续费,也许正是这种利益使“取消房贷险”的大门被关得紧紧的。 

  雷雨波表示,在金融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兴业银行的“自愿”举动,确实让消费者看到了真正实现“自愿”的一丝曙光。 

  这个强制条款还有三层含义,那就是: 

  1.买100万的房子,即使只贷1万元的款,100万元的房子也必须办理抵押。 

  2.爆炸、暴雨、雷击、地陷、暴毙———不遇到这样的事不赔钱。 

  3.老百姓买房贷险,受益人却是银行,违背“谁买保、谁受益”。

编辑:辽宁资源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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