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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夏令营磕断门牙 男童索赔获法院支持

   8岁男童聪聪参加夏令营时被另一个小朋友乐乐的水壶把门牙磕掉了三分之一,聪聪为此将乐乐和夏令营的组织单位中国儿童中心一同告上法院。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一审判决乐乐的监护人和中国儿童中心赔偿聪聪的医疗费等损失。

  去年7月,聪聪参加了中国儿童中心举办的夏令营活动。站队时,聪聪被前面小朋友乐乐背的水壶将门牙磕掉三分之一。当时,双方的家长都没有随同。但是事发当天,组织者并没有带聪聪去医院就医。第二天,得知消息的父母将聪聪接走到医院就诊,结果显示聪聪受伤的牙齿牙髓外露。

  聪聪认为,乐乐和中国儿童中心对他牙齿受损的结果都有责任。事发后,被告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对他进行救治,延误了最佳时机。因此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其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

  儿童中心表示,事发后他们及时向附近医院咨询,但医院说处理不了,所以他们只得将孩子的碎牙保存起来,又给家长打了电话说明。已经在能力范围内尽到了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即使中心有过错也只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聪聪因乐乐随身携带的水壶碰到其牙齿导致受伤应属意外,两个孩子都没有过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双方分担民事责任。中国儿童中心作为夏令营活动的组织者,应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聪聪意外受伤后,中国儿童中心没能及时带其前往医院就诊或采取其他救护措施,对此负有相应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因此判决乐乐的家长和中国儿童中心赔偿聪聪的医疗费及家长误工费等共计3600余元。

信息编辑:辽宁资源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1/06/28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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